郑州女子酒店要求赔偿摔伤!无语:不看路的是你!

郑州女子酒店要求赔偿摔伤!无语:不看路的是你!

养老院防滑案列      2022-08-31 17:49:34     454

原标题:郑州女子酒店坠楼受伤,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无语:不看路的是你! 这位女士在入住酒店时,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她觉得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觉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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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子酒店要求赔偿摔伤!无语:不看路的是你!

原标题:郑州女子酒店坠楼受伤,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无语:不看路的是你!

这位女士在入住酒店时,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她觉得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觉得这是女方自己失误的结果,不愿意赔偿。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做出了这个判决。

如果顾客在酒店不小心摔倒受伤,酒店会负责吗?前不久,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起纠纷。最终,法院认为酒店没有承担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原告全部损失的30%。

今年1月,李女士入住郑州某酒店。有一天,她从酒店四楼下楼时,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受了伤。受伤后,酒店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通知了她的家人。随后,李女士被120送往医院救治。

之后李女士住院十多天,花了近万元医药费。出院后,因赔偿问题,李女士多次与酒店协商未果,遂将对方起诉至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李女士说,酒店的楼梯比较平整,没有设置防滑的提醒标志,导致摔倒。酒店在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酒店显然不同意这种说法。酒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在楼梯、墙壁、楼梯等处张贴了几条“小心滑行、小心踩踏”的提示。另外,他们为防滑铺了厚厚的地毯,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李女士的伤是她个人注意力分散,下楼时没有观察到造成的。完全是她自己的错,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惠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酒店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李女士作为成年人,对现场环境应该有最基本的判断。下楼梯时,她要减速,扶着护栏,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她对此次事件也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依法判令被告宾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女士全部损失的30%,共计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时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审判长要尽量避免防控期间人员聚集,转变工作思路,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非接触”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官耐心解释了几次法律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但他的生意受疫情影响较大,希望与执行人协商赔偿金额。

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数次“距离”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酒店一次性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7300元,李女士自愿放弃余款。协议达成后,9月14日,酒店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审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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